毒驾新规速递
吸毒驾驶是指由于最近吸毒造成的中毒影响而在受损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它会使开车不安全——就像酒后开车一样。药物驾驶使司机、乘客和其他共享道路的人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
毒驾的危险性
特定药物对驾驶技能的影响取决于它们在大脑中的作用。例如,大麻会减慢反应时间,影响对时间和距离的判断,降低协调性。服用过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的司机在驾驶时可能具有攻击性和鲁莽。某些处方药,包括苯二氮卓类药物和阿片类药物,会导致嗜睡、头晕和损害认知功能(思考和判断)。所有这些影响都可能导致车祸。
研究表明,大麻对司机的负面影响,包括增加车道编织,反应时间差,以及改变对道路的注意力。酒精和大麻一起使用会使司机的身体机能受到更大的损害,导致更多的车道绕行。几项研究表明,血液中含有四氢大麻酚的司机发生致命车祸或死亡的可能性大约是那些不吸毒或饮酒的司机的两倍。
一些研究报告称,阿片类药物会导致嗜睡,损害思维和判断力。其他研究发现,开车时服用阿片类药物会使车祸风险增加一倍。
毒驾安全事件情况
Ø 《2018全美药物使用与健康调查》(2018 National Survey on Drug Use and Health (NSDUH))显示,在过去一年,美国有2.05千万人(16岁或以上)酒后开车, 1.26千万人毒驾。根据州长高速公路安全协会(Governors Highway Safety Association)的数据,2016年有43.6%的致命受伤司机的药物检测呈阳性,其中一半以上的司机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检测呈阳性。调查还显示,男性比女性更有可能在毒品或酒精的影响下开车。21至25岁的成年人在服用药物或饮酒后驾车的比例高于16至20岁的年轻人或26岁或以上的成年人
Ø 据统计,仅2015年,全国依法注销14.6万名吸毒驾驶人驾驶证,拒绝申领驾驶证1.1万人。(中国禁毒网)
Ø 根据《注销吸毒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2020年7月4日, 张家界交警支队车管所公布注销386人的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布注销211人的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1月9日,梅州交警公布注销51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毒驾新规速递
Ø 《北京市禁毒条例(2021年修正本)》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应当建立涉毒筛查制度,发现有吸食毒品的,应当立即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本)》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Ø 毒驾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本)》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Ø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部令),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